源府通〔2022〕11號
廣東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6日印發了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河源市城區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》(粵府土審(08)〔2022〕28號),同意將源城區源南鎮雙下村第五隊、第六隊、第七隊、第八隊、第九隊、第十隊、第十一隊、第十二隊、第十三隊、第十四隊、第十五隊、第十六隊、第十八隊、第十九隊、第二十隊、第二十四隊、第二十五隊經濟合作社及雙下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合計31.0350公頃辦理征收為國有土地手續?,F將經依法批準的征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建設用地批準用途:用于城鎮建設用地。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:源城區源南鎮雙下村(具體范圍詳見用地紅線圖)。
三、被征收村及面積:源城區源南鎮雙下村第五隊、第六隊、第七隊、第八隊、第九隊、第十隊、第十一隊、第十二隊、第十三隊、第十四隊、第十五隊、第十六隊、第十八隊、第十九隊、第二十隊、第二十四隊、第二十五隊經濟合作社及雙下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合計31.0350公頃。其中:集體農用地29.5581公頃(耕地1.0717公頃、園地3.0775公頃、林地24.8714公頃、其他農用地0.5375公頃)、未利用地1.4769公頃。
四、征地補償安置方案:詳見《源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華潤怡寶(河源)飲用水生產基地項目用地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告》(源府通〔2021〕22號)。征收補償標準按《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》(河府〔2021〕15號)執行;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按《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市區征地補償指導標準的通知》(河府〔2017〕61號)執行。
五、征地補償支付對象及期限:征地補償費、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集體,農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費用支付給所有權人。征地補償費用在通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付清。
六、其他事項:對個別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,在本土地征收通告期滿后,將依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補償登記結果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,并依法組織實施。
七、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對本通告內容有異議的,可以自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就本通告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。
八、本通告期限自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(共15天)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河源市城區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(粵府土審(08)〔2022〕28號)
2.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紅線圖
3.源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華潤怡寶(河源)飲用水生產基地項目用地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告(源府通〔2021〕22號)
4.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(河府〔2021〕15號)
5.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市區征地補償指導標準的通知(河府〔2017〕61號)
源城區人民政府
2022年6月24日